行政上诉状(通用)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请求的法律文书。其主要目的是请求复议机关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或确认该行为违法。该文书需清晰陈述上诉人的基本信息、被上诉行政机关的名称、原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及不服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行政上诉状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重要文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注:具体格式和内容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调整,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