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事故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增加以下规定:1.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2.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同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3.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调查过程应形成完整记录,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检测数据等证据材料。4.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经管理层审批后归档保存。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内容。5.对重大事故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应组织全员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