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物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是我们共同享有的社会资源。爱护公物不仅体现了一个人的文明素养,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表现。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涂画、损坏公共财物,发现破坏行为要及时劝阻或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公共设施更好地服务于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