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终止合作协议书增加的一段描述,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终止合作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合作协议即告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同时解除。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原合作协议的约定及本协议条款,妥善处理协议终止后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结算、资料交接、保密义务的履行等。双方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主张原合作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提出其他要求。本段内容作为原终止合作协议书的补充条款,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