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正规完整版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增加的一段描述,内容为双方对子女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双方同意,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合理的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为:每周六上午9点至周日下午5点,探视方负责接送子女;寒暑假期间子女随探视方连续居住不少于20天;重大节日(春节、中秋等)轮流陪同子女度过。探视期间应保证子女正常生活学习,不得有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探视时间,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时间、天数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