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可添加到用车管理制度中的一段描述:车辆使用审批流程所有部门及员工因公需使用公司车辆时,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OA系统提交《用车申请单》,明确填写用车事由、目的地、使用时段、乘坐人数及申请人联系方式。市内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跨市/长途用车(单程≥100公里)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统一调配车辆并告知申请人车牌号及驾驶员信息。特殊情况需紧急用车的,须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审批权限、提前申请时限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