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增加以下内容:第十条房屋交付及验收1.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房屋腾空并保持现状交付买方。房屋交付时,卖方应保证房屋结构完整,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任何第三方占有或权利限制。2.买方应在收到卖方交付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双方应共同对房屋状况进行确认,并签署《房屋交接书》。3.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15日内修复或协商补偿。卖方未按期修复或双方未就补偿达成一致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4.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方承担,交付前的相关费用由卖方结清。(以下接原合同条款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