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1.所有仓库区域必须明确划分防火分区,并设置明显的防火分隔标识。每个防火分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且灭火器材的类型应与存放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相匹配。2.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应在仓库外设置专门的吸烟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3.仓库内物品堆放应保持"五距"标准:顶距(物品与屋顶距离不小于0.5米)、灯距(物品与灯具距离不小于0.5米)、墙距(物品与墙面距离不小于0.5米)、柱距(物品与柱子距离不小于0.3米)、垛距(物品堆垛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4.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时应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严禁混存。5.仓库管理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6.所有仓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了解火灾应急预案,熟悉安全疏散路线。7.仓库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任何时候都有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夜间和节假日要增加巡查频次。8.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9.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需存放,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特殊防护措施。10.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