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中可以增加以下描述:本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达成一致。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具体年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具体业务范围],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但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