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补充内容:为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增加以下规定: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备案。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5.材料堆放应分类整齐,标识清晰,保持通道畅通。6.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7.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8.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9.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清退出场处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