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公司股东分红协议书增加的描述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方同意,公司每年度的分红比例及金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度实际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分红资金来源于公司可分配利润,且需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进行分配。公司将以现金形式进行分红,分红款项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各股东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分红方案或延迟支付,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