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补充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房屋租赁事宜补充约定如下:1.房屋维修责任:租赁期间,房屋主体结构及原有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管线、厨卫设备等)的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2.物业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按时缴纳水电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等使用费用。3.房屋使用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如需装修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装修方案不得影响房屋安全。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恢复房屋原状或协商折价处理。4.转租限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经同意转租的,乙方仍对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5.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未履行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已付租金不予退还。6.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