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卫生管理制度(通用)补充内容:为确保泳池水质卫生安全,所有游泳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入池前必须进行全身冲洗,去除体表汗液及污物2.必须穿着洁净泳衣泳裤,禁止着普通内衣或外衣入水3.患有传染性皮肤病、红眼病等疾病者严禁入池4.严禁在池内吐痰、擤鼻涕及便溺5.游泳时须佩戴泳帽,长发必须完全包覆6.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泳区7.游泳后应及时冲洗,保持更衣室清洁新增内容:所有游泳者须通过浸脚消毒池后方可进入泳区,浸脚池余氯浓度应保持在5-10mg/L。泳池管理人员每小时应检测一次池水余氯含量(保持0.3-1.0mg/L)和pH值(7.2-7.8),并做好记录。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暂停使用,待处理达标后方可重新开放。泳池每日开放前和结束后应进行彻底清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更衣室、淋浴间等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