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2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该制度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代表选举程序,确保教职工能够依法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通过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能够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关系,确保民主管理与集中领导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