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学校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福利待遇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提案、建议、批评等形式,教职工代表可以充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