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室使用管理规定(通用)1.接待室是公司用于接待来访客户、合作伙伴及外部人员的专用场所,使用时应保持整洁、庄重的环境氛围。2.使用接待室需提前向行政部预约登记,填写《接待室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预计人数。3.接待室使用应遵循"先预约先使用"原则,特殊情况下由行政部协调安排。4.使用期间应爱护室内设施设备,禁止擅自移动或损坏公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5.接待结束后,使用部门须负责清理现场,恢复桌椅摆放原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6.接待室内禁止吸烟、用餐、喧哗等影响企业形象的行为。7.重要接待活动需拍摄影像资料的,应事先向行政部报备。8.非工作时间使用接待室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9.接待室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10.违反本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增内容:接待室使用应体现公司专业形象,接待人员需着装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接待过程中应主动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但须注意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承诺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重要接待应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