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增加以下内容:"工程质量保证: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如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