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补充条款:第八条质量异议处理1.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检验。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附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2.卖方在收到质量异议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确属卖方责任的,卖方应承担以下任一种处理方式:(1)免费更换合格货物(2)按问题货物价值退还相应货款(3)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处理方案3.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