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劳动合同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该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北京市相关劳动法规制定,用于规范企业与劳动者的用工关系。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北京市企业劳动合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通常采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的示范文本,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补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