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是指在北京地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境外机构、个人或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签订的,针对尚未建成商品房提前销售的标准化合同。该契约明确双方在预售阶段的权利义务,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1.标的条款:详细约定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户型、楼层等物理属性及规划用途,需与预售许可证信息一致。2.价款条款:规定房屋总价、币种(通常为人民币)、付款方式(含境外支付渠道)、分期付款时间节点及汇率结算标准。3.交付条款:明确预计竣工交付日期、验收标准、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处理机制。4.产权登记:约定初始登记时限、小产证办理流程及跨境产权转移所需的法律文件。5.特别条款:针对境外买家的特殊规定,如外汇管理备案、涉外税收(契税、增值税等)承担方式及跨境争议解决机制(通常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仲裁地为北京)。该契约需经北京市住建委备案登记,签约前开发商应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五证原件。境外购房者应注意契约中须增加中英文对照条款,且付款流程需符合中国外汇管制规定。契约签订后,双方应按规定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及外汇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