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竞业限制协议书增加的描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或计划开展的业务相同、类似或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委托、顾问等方式参与竞争性业务。员工亦不得引诱、劝诱或协助任何公司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其他商业关系终止或减少与公司的业务往来。若员工违反本条款,除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须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补偿金总额三倍的违约金,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