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16篇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第三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第四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 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 年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