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借款管理办法中可增加以下描述:暂借款的审批流程应严格遵循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所有暂借款申请必须填写《暂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信息。部门负责人对借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对借款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单笔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含)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0000元(含)的,需报总经理审批。所有暂借款原则上应在业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冲账或归还,逾期未处理的将按月息1%计收资金占用费,并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财务部门应建立暂借款台账,定期清理逾期借款,对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暂借款,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