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东省工商局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版本)的简介: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示范文本制定,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面规范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权利义务、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财务制度、股权转让、解散清算等核心事项,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监事履行监督职责。本章程为广东省内中小型企业常用范本,条款符合《公司法》强制性规定,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自治性条款进行补充修改,但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