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在判决前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当事人先行履行部分义务的法律文书。该申请书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或劳动报酬等紧急情况,旨在解决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迫切需要。申请书需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审查后会裁定是否准许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