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申请书(通用)简介先予执行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因生活或生产经营的紧急需要,向法院申请责令对方当事人先行履行一定义务的法律文书。该申请主要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劳动报酬等紧急情况,或防止当事人因拖延遭受更大损失的情形。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如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生活或生产经营等),可裁定先予执行。申请人可能需提供担保,若最终败诉,需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损失。该程序旨在平衡双方利益,确保紧急需求得到及时救济,同时避免权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