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7年)的税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建立现代税收体系、统一税政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这一时期,国民政府逐步废除厘金等传统税制,推行统税和关税自主政策,同时整顿地方税制以加强中央财政集权。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但由于地方割据、征税效率低下以及战争影响,政府财力增长有限,财政赤字问题依然突出。此外,改革未能有效改善农村税收负担,基层财政困难持续存在,制约了国民政府的财政动员能力。

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7年)的税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建立现代税收体系、统一税政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这一时期,国民政府逐步废除厘金等传统税制,推行统税和关税自主政策,同时整顿地方税制以加强中央财政集权。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但由于地方割据、征税效率低下以及战争影响,政府财力增长有限,财政赤字问题依然突出。此外,改革未能有效改善农村税收负担,基层财政困难持续存在,制约了国民政府的财政动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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