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增加以下内容:在电梯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照明装置,确保井道内任何位置的光照度不低于50勒克斯。照明装置应能在井道外进行控制,并配备应急照明功能,在正常电源中断时自动启动,持续时间不少于1小时。应急照明系统应独立于电梯主电源,其供电装置应设置在井道外易于检修的位置。井道照明系统的设计应避免对电梯运行产生任何干扰,且所有电气设备应符合GB/T3805规定的安全特低电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