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7588-2003(2015修改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第X章新增条款X.1电梯控制系统应具备防止非授权人员操作的功能。控制系统应设置权限管理机制,仅允许经过授权的人员通过密码、生物识别或其他等效安全方式访问电梯的特殊操作模式(如检修运行、消防服务等)。X.2电梯轿厢内应设置紧急照明系统,在主电源断电情况下,紧急照明应能自动启动并至少维持1小时正常工作。照明亮度应不低于50勒克斯,且照明范围应覆盖整个轿厢内部及操作面板区域。X.3电梯层门锁紧装置应设计为故障安全型,当任何电气或机械部件失效时,应能自动保持锁闭状态。锁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能承受不小于1000N的静态外力作用而不产生可能导致层门意外开启的变形或损坏。X.4对于速度超过3.0m/s的电梯,应设置轿厢振动监测系统。当检测到异常振动超过安全阈值时,系统应能自动降低运行速度并发出警报信号。注:新增条款的编号位置应根据标准实际章节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实施时应确保与现有条款的协调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