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山东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结合本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科学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重要规划。该规划旨在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增描述)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注重统筹陆海空间开发,强化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联动发展,突出青岛、济南等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胶东经济圈、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协同发展。同时,规划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重点保护黄河三角洲、泰山、沂蒙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障生态安全。规划还明确了农业主产区的功能定位,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