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66号)是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工作,规范事故查处督办程序,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而制定的重要文件。该办法明确了事故查处督办的范围、程序、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开展事故查处督办工作,确保事故处理及时、到位,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