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应增加以下内容:为加强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建立全过程环境监测与评估机制。建设单位须在项目规划阶段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实施环境监理制度,运营期定期进行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重点加强对噪声、大气、水体和生态影响的动态监测,监测数据应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路段,应当采取声屏障、生态修复等专项防治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同时鼓励应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广生态友好型施工工艺,降低高速公路全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