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客户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实施细则应明确投诉受理的时效性要求。对于客户通过各渠道提交的投诉,银行应在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受理,并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客户发送受理确认通知。对于情况复杂或需跨部门协调的投诉,可适当延长受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并需及时告知客户延迟原因及预计处理时限。投诉受理后,银行应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指定专人全程跟进处理流程,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