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第2章内容,增加以下描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本规程要求,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