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第X章第X节新增条文X.X.X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X章的规定。当采用B1级及以上燃烧性能的装修材料时,应确保其燃烧时不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且火焰传播速度不应超过0.5m/s。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提高一级。X.X.X新增条文说明:本条文旨在加强对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的控制,特别是对燃烧产物毒性和火焰传播速度的要求,以减少火灾时的人员伤亡。人员密集场所提高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是基于此类场所疏散难度大的特点。(注:具体章节位置需根据规范实际结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