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28406-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农用地估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因素。估价时需评估农用地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应在常规估价方法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修正系数或专门评估方法体现其生态价值。同时,估价报告应单独说明农用地的生态状况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程度。

根据GB/T28406-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农用地估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因素。估价时需评估农用地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应在常规估价方法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修正系数或专门评估方法体现其生态价值。同时,估价报告应单独说明农用地的生态状况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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