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指导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技术文件。为加强对监测数据质量的控制,建议增加以下内容:"监测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采样前需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空白检验,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现场采样时应采取平行样、现场空白样等质控措施,采样量不少于实际需要量的1.2倍。实验室分析应执行国家标准方法,每批次样品须包含10%的平行样和加标样,相对偏差应控制在20%以内。所有监测数据须经过三级审核,异常数据必须复核确认并注明原因。监测报告应包含完整的质控数据和原始记录,确保监测结果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