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版)(前略)新增内容: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后略)(注:此为示例性新增条款,实际法律条文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