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0版)的要求,新增以下内容:第X章第X节新增条文:对于高度超过150米的超高层建筑物,除应按照本规范第X章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外,还应在建筑物顶部增设主动式提前放电避雷针系统。该系统的保护范围应通过模拟雷击试验或计算验证确定,且应确保覆盖建筑物顶部所有易受雷击部位。主动式避雷针的安装位置应避开航空障碍灯等航空警示设施,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同时,建筑物每30米高度应设置均压环,并与防雷引下线可靠连接。对于玻璃幕墙结构的超高层建筑,其金属框架应每层与均压环或防雷引下线进行电气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