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主要针对七氟丙烷(HFC-227ea)、IG-541混合气体和二氧化碳等常见气体灭火系统。规范内容涵盖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选型、设计参数、组件配置、安全要求及操作控制等方面,重点规定了防护区划分、灭火剂用量计算、喷头布置、管网水力计算、储瓶间设置等关键技术要求。同时明确了系统联动控制、操作与控制方式以及与建筑其他消防设施的配合关系。该标准强调"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要求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必须根据防护区性质、火灾类型及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灭火剂,确保系统能快速扑灭火灾并保障人员安全,是我国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的重要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