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RCP1-1969,Rev.4-2003食品卫生通则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标准,旨在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提供基本指导原则。该标准最初于1969年通过,并在2003年进行了第四次修订,以反映食品卫生领域的最新科学进展和实践经验。该通则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强调预防和控制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其内容包括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的应用,以及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等。该标准为各国政府、食品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框架,有助于促进全球食品贸易的安全与公平,同时保护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