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达标判定方法,涵盖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推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