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是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地方性环境标准,旨在加强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管控,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VOCs排放的限值、监测要求及管理措施,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各类工业企业的VOCs排放控制。标准明确了不同行业、不同工艺的VOCs排放限值,并提出了相应的监测方法和达标要求,为工业企业VOCs治理提供了技术依据。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工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