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26572-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于2011年6月16日发布,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六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旨在减少这些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是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重要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