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是由中国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旨在加强对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该标准于2019年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主要管控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等,并针对不同制药工艺和污染物类型提出了具体的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制药行业采用更清洁的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措施,促进产业绿色升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