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的编制原则和技术要求,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内容:本标准在原有气候区划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建筑节能、热环境舒适度及适应气候变化的建筑设计需求。新增区域划分指标中纳入了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适应性评价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潜力评估等内容,为不同气候区的建筑设计提供更全面的科学依据。各气候区建筑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优先采用被动式设计策略,并综合考虑采暖度日数、空调度日数及太阳辐射量等关键参数,实现建筑与气候环境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