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于1993年正式实施。该标准主要针对中国不同地区的气候特点,对建筑气候区划进行了科学划分,旨在为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气候依据,确保建筑物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适应性、安全性和节能性。标准将全国划分为七个一级气候区和若干二级气候区,综合考虑了气温、湿度、降水、风速、太阳辐射等气候要素,并结合地理和气象数据,明确了各区的主要气候特征及其对建筑的影响。该标准为建筑热工设计、建筑节能、建筑围护结构选材等提供了重要参考,是中国建筑行业气候适应性设计的基础性文件之一。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指导建筑规划和设计,提高建筑的气候适应性,降低能耗,提升居住舒适度,对推动中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