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不同区域环境噪声的限值要求,旨在控制和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安静舒适。标准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包括0类(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区域)、2类(商业金融、集市贸易等区域)、3类(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区域)和4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并分别规定了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的限值。该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管理,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评价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减少噪声污染,保护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