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为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及污泥处置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限值,旨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污水处理技术的进步。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去向和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将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不同级别的标准对应不同的限值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对推动中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