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918-2002是中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号。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中明确了污水处理的排放限值,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等多项指标,并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排放去向分为一级A、一级B和二级标准。GB18918-2002的实施对控制水环境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